2016年煤炭经济
运行数据
煤炭产量:根据国家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33.64亿吨,同比下降9.4%。
煤炭进出口:2016年全国共进口煤炭2.56亿吨,同比增长25.2%;出口878万吨,增长64.5%;全年净进口煤炭2.47亿吨,同比增长4800万吨,增长24.2%。
煤炭运输:2016年全国铁路发运煤炭19亿吨,同比下降4.7%。主要港口发运煤炭6.44亿吨,同比基本持平。
煤炭库存:2016年全社会存煤在连续四年增加后出现下降。年末,重点煤炭企业存煤9300万吨,比年初减少3499万吨,下降27.3%。重点发电企业存煤6546万吨,比年初减少812万吨,下降11%,可用16天。
煤炭价格:2016年末,中国煤炭价格指数160点,比年初增加44.2点,增福38.1%。
煤炭投资:2016年煤炭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3038亿元,同比下降24.2%。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
行业效益:2016年前11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6万亿元,同比下降4%。利润总额850亿元,同比增长156.9%。
2017年煤炭行业
总体目标
主要发展目标
1
消费
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4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60%左右。
2
供应
全国能源生产总量36.7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
3
效率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5.0%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314克标准煤/千瓦时,同比减少1克。完成煤电节能改造规模6000万千瓦。
重点任务
继续化解煤炭产能过剩
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产能过剩,科学合理确定去产能年度目标,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停产关闭、证照注销、检查验收等工作程序。今年去产能目标1.5亿吨。
进一步提高安全、环保、技术等标准,淘汰一批灾害严重、资源枯竭、技术装备落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的煤矿,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500处以上,退出产能5000万吨左右。
按照减量置换原则,有序发展先进产能。
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加大未批先建、超能力生产等违规行为治理力度。
完善煤矿产能登记公告制度,将公告范围从生产煤矿延伸至建设煤矿,实现全口径产能公告。
有效防范和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到2020年煤电装机总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继续加大淘汰落后煤电机组力度,重点淘汰改造后仍不符合能效环保要求的机组,2017年预计淘汰规模400万千瓦以上。
推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利用
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
推广先进技术装备,提升煤矿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三化”水平。
实施粉尘综合治理,降低采煤粉尘排放。
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提升商品煤质量,原煤入选率提高到70%。
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和节能改造,2017年底前东部地区具备条件的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30亿元,专项支持煤矿安全改造、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
组织开展瓦斯灾害严重和事故多发地区专家“会诊”,研究提出治理工作方案。
推进新疆煤田火区治理工作,加强乌鲁木齐大泉湖、托克逊乌尊布拉克和米泉三道坝等重点火区治理,保护火区内煤炭资源、巩固灭火工作成果。
加强煤炭行业管理
做好《煤炭法(修订)》立法研究工作。
发挥行业协会和大型企业优势,推进煤炭行业普法和依法治企。
拓宽国际煤炭合作领域
以“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积极开拓非洲、南美洲和欧美发达国家市场,鼓励企业参与煤炭、煤电、煤化工等国外项目建设,推动能源技术、装备、服务和标准“走出去”。
推动建立海外装备研发、生产和维修服务体系。
重大工程
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继续深入推进改造工作,年内计划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规模8000万千瓦,完成节能改造规模6000万千瓦。
煤炭深加工
扎实推进已开工示范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全面建成神华宁煤煤炭间接液化(400万吨/年)、潞安矿业高硫煤一体化清洁利用一期工程(100万吨/年)等示范项目。
有序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建设苏新能源和丰煤制天然气、内蒙古伊泰煤炭间接液化等示范项目。
做好伊泰伊犁煤炭间接液化、贵州渝富毕节(纳雍)煤炭间接液化等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