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伟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由重庆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室调查终结后,移送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
2005年1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被告人陈伟利用担任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上的便利,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金华(另案处理)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09年至2012年期间,中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公司,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严重,被告人陈伟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应当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