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钕铁硼机会 | 十部委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指导意见集中发布
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日期:2016-03-04  浏览量:613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发改环资[2016]353号:为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发改委、中宣部、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住建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旅游局和国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

十七条指导意见中4条直接提及对新能源汽车生产、消费等方面的支持,梳理及具体文字描述如下:

1.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鼓励绿色产品消费(意见):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环保汽车、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产品,到2020年,能效标识2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2.严格执行政府优先采购,提高采购规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相关配套及服务投资

完善绿色采购制度(意见):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健全标准体系和执行机制,提高政府绿色采购规模。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引进社会资本利用既有停车位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

3.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奖补政策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

完善经济政策(意见):对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或产品,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奖补政策和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更好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阶梯价格政策,完善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4.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消费信贷激励政策,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政策

加强金融扶持(意见):银行金融业机构要认真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绿色消费信贷业务。研究出台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绿色消费信贷的激励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新能源汽车保险产品,鼓励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保险保障。研究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

产业前沿认为,这次新能源汽车消费和服务环节的指导政策集中发布,表明相关政策制定已趋完善和接近尾声,并要求落地和执行。

2016年,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到2020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广泛应用,稀土永磁也迎来十三五绿色发展理念的大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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