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公布了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采收率、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
为促进油气开采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资源,国土资源部组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海石油、延长油矿等单位,以我国主要油气田为研究对象,按照开发方式、油气藏类型、储层物性、流体性质等方面对油气藏进行科学分类,根据国内外行业标准及统计结果,提出不同条件下各类油气藏主要评价指标,明确了不同类型的石油、天然气资源采收率、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其中,7种油藏类型最低采收率指标对应一次采油为3%~10%,二次采油为6%~24%,三次采油为14%~40%;5种气藏类型最低采收率指标为14%~70%;原油和天然气回收率分别为98%和96%;溶解气、凝析油、硫化氢、二氧化碳等共伴生资源利用率确定为90%~95%。
至此,国土资源部已公告发布了22种主要矿产“三率”指标要求,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大宗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