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搞煤化工的,现在不仅要看天气,还得看用煤指标。再这样下去,企业恐怕很难生存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副总经理王俊旭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感慨。
王俊旭表示,煤化工是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重要方式,而且大气污染物排放完全可以优于国家标准,但河南省近年来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分地区“一刀切”去煤,煤化工用煤指标受限,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记者了解到,限制煤化工用煤指标不仅是河南一省的现象,因其本身也是煤炭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的重要内容。那么,企业的呼声是否合理?煤化工用煤指标究竟要不要放开?记者为此做了一番比较深入的了解。
煤炭消费量目标受质疑
记者了解到,根据河南省“重点行业控煤目标”,该省“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2015年煤炭消费量为709万吨,按照“‘十三五’煤炭消费下降率”18%计算,到2020年,河南省该行业煤炭消费量要控制在581万吨。
对于581万吨的煤炭消费总量目标,河南石油与化学工业协会秘书长苏东认为该数量与实际需求量实在相差太远。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按照“十一五”“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河南省布局了众多现代煤化工企业,2017年,甲醇企业煤炭消费量约1400万吨,乙二醇、聚甲醛、二甲醚等企业煤炭消费量约800-900万吨,仅此两项形成的煤炭消费量就超过4000万吨。加上盐化工、基础化工、精细化工等,河南煤化工全行业煤炭消费总量应在4500万吨以上。
此外,苏东还认为,2020年581万吨的目标确定基数为2015年,而当时河南省部分化工企业尚未建成投产,还有一部分企业处于正常的停产检修状态,这些煤炭消费量未能进入基数统计,也造成了数据偏差,用煤指标过小。
“由于没有用煤指标,企业想再扩大规模比较难,因此我们只能改变生产方式,让现有装置发挥最大效能,产生最大效益。”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总工李玉顺说。尽管在行业“能效领跑者”评比中,该企业已连续七年蝉联以块煤为原料的合成氨企业第一位,其煤炭消耗控制达到全国领先水平,也依然没有用煤指标。
李玉顺进一步表示,由于用煤指标紧张,近期化肥价格上涨,对下游农业影响很大。而且化肥产业具有“常年生产、季节销售”的特点,即农耕时节化肥需求集中,销售具有季节性,但化肥生产没有明显季节性。所以,化肥产业必然保持一定的产能过剩,并不应将这种过剩视为化肥产业的弊端。
环保效果难被认可
河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中,煤化工用煤指标的严格受限,王俊旭认为与环保政策的“一刀切”有关。尽管生态环境部多次强调严禁环保“一刀切”行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但这一思路在地方政府的实际执行中却很难实现。
“受大气污染控制相关政策影响,只要用煤,不管我们的排放是否达标,都面临随时停产、错峰生产的危险。而我们的排放标准实际上优于国家排放标准,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锅炉所产生的氮氧化物、粉尘、硫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甚至可以达到比燃气锅炉更低的排放水平。”王俊旭坦言。
“2017年,我们已斥资10亿元用于煤化工生产过程中的环保改造,而且目前所用技术也是国家提倡的洁净气化技术,但这些都不能保证宽松的用煤指标。”王俊旭表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下属的新乡中新化工,因为用煤指标问题已经停产两个多月,每月损失两千多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煤化工专家表示,将煤炭用做原料时,主要是在一定的温度、压力下,使煤炭与水等进行化学反应生成煤气,进而生产化工产品,如化肥、甲醇等。在煤炭气化过程中所产生的煤气是宝贵的原料,不会产生颗粒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对大气影响较小,与燃料煤所产生的影响不可相提并论。
“鉴于原料煤和燃料煤对大气环境影响的差别,建议在严控燃料煤消费量的前提下,合理制定原料煤的控煤方案。”苏东呼吁。
指标放开“道阻且长”
原料煤与燃料煤究竟要不要区分?煤化工用煤指标是否该放开?
对此,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的一位专家表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但自去年起,受部分地区去煤化“一刀切”政策的影响,许多煤化工企业今年开始感受到用煤指标压力,不仅在河南,全国多地都存在此类情况。
该专家表示,原料煤和燃料煤虽然都是煤炭,都面临着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双重控制,但实际上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既然在煤化工行业煤炭是作为原料使用,就不应该完全按照能源控制节奏要求,应该将原料煤与燃料煤分开对待。
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顾宗勤表达了类似观点。他认为,由于环保压力增大,各地纷纷出台措施要求企业和园区减少用煤量,但“去煤化”必须分清楚原料煤和燃料煤。与燃料煤不同,原料煤进入工艺系统,主要是转变为化工产品,外排的污染物数量很少,二者有本质区别,必须加以区分。
一位接近生态环境部的人士却表示,从环保角度来看,河南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地区,该省多个城市位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未来对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业只可能加强环保措施,不可能减弱。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当前我国传统煤化工面临产能过剩形势,产业也待升级,本身就是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而受严管的行业。如果说真要放开煤化工用煤指标,也只有可能放开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外,诸如煤制油、煤制气等具有战略意义的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或项目的用煤指标,传统煤化工放开用煤指标的可能性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