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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青山绿水 甘肃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
日期:2024-01-23  浏览量:1126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冬天的兰州,天空湛蓝,清澈的黄河水流过这座环境优美的城市。

连绵的祁连山区,动物种群逐渐增多,一些多年难觅踪迹的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时有出现。

甘南的壮美草原,风景如画,生机盎然,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切实筑牢,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过去一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美丽甘肃为牵引,以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为导向,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是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甘肃省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控、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按月公布14个市州大气环境质量排名,发布县市区空气质量“红黑榜”,对14个市州进行监督帮扶,督促落实大气污染各项管控措施。通过“预报预警、宣传引导、及时处置”,系统应对沙尘天气。对兰州市开展扬尘治理专项督导检查,督促兰州、金昌、武威、临夏4市州加快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建设。

碧水保卫战要促进“人水和谐”。制定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等规划方案,每月召开水环境质量形势分析会,对涉及劣Ⅴ类水体和排名靠后市州进行预警、通报、督办、约谈。协调推动兰州市、临夏州政府建立会商机制,分步解决刘家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历史遗留问题。与陕西、青海、四川、内蒙古等省(区)联合开展黄河干支流生态环境督导检查,及时妥善处理上海石村断面水质挥发酚超标问题。与宁夏、四川签订黄河干流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省内黄河干流、黑河、石羊河、渭河、白龙江流域涉及的12市18县(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净土保卫战重在强化污染风险管控。加快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及历史遗留废渣整治项目。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开展全省10个行业50家典型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30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26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6.54%,设施正常运行率稳定在80%以上。

2022年,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甘肃省获评“优秀”等次。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2%,PM2.5浓度均值26.0微克/立方米,无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数。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5.9%,劣V类断面比例为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核与辐射安全稳定可控。

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底色

甘肃省将生态环境领域重点任务落实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重大项目建设“百日攻坚”行动深度融合、一体推进,在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同时,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创新出台“18条措施”,全力做好“优服务、抓项目、助降碳、守底线、强督察”5个方面工作。完善审批层级结构,推进“一上一下”,上收高环境风险项目审批,下放低环境影响项目审批。强化环评要素保障,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有效压缩审批时限。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做到环保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

同时,深化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兰州大学战略合作,推动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北分院顺利落地甘肃,成立甘肃省工业废弃物循环与调控重点实验室、甘肃省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持续做大做强环境科技支撑。

严格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污染物减排指标,保障重大项目落地。推动兰州市、金昌市、敦煌市顺利通过国家低碳试点城市评估。会同省电力公司推动“电眼看双碳”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开展全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情况摸底,推荐申报第一批CCER项目25个。

完成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48家、验收24家。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建设“甘肃省(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指导兰州市深化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完成11个项目融资签约,签约项目总投资477亿元,授信金额289.3亿元。

多次“跑部进京”,争取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全年争取中央专项资金28.37亿元,同比增加2.8亿元,增长11%。争取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48亿元中央资金支持,带动257亿元项目建设。大力推进绿色环保产业招商引资,全省绿色环保(含绿色矿山)已开工项目64个,到位资金43.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5%。

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祁连山生态保护监管长效机制日臻完善。制定《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祁连山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划定祁连山地区生态保护红线5.5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生态保护红线44%。

按年度开展祁连山5市11县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压实市、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自2017年以来按年度对祁连山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开展遥感监测评估,结论评价等级为良,自然生态保护状况趋稳趋好。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发生整体性变化。在沿黄九省(区)率先制定颁布省级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组织开展黄河公园排查、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研究。完成3666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采样监测及污染状况评估。对黄河流域固体废物倾倒95个问题点位全部按时或提前完成整治。

持续推进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态环境部交办甘肃省排污口5607个,已完成整治3996个。推进兰州(兰州新区)、白银、天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一市一策”驻点科技帮扶。深入开展再生水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兰州市、定西市纳入国家2023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黄河流域甘肃境内4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2.68%,高出黄河流域9省区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8年达到Ⅱ类。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有力推进。编制完成《甘肃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及长江、黄河及西北内陆河分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制定实施《甘肃省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靠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责任。

扎实开展甘肃省长江流域、西北内陆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各项措施落实。启动白龙江流域水生生物调查评估,开展水生态健康或受损状况评价。建立健全跨界环境执法、监测、应急联动机制,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

甘肃省上下始终牢记“国之大者”,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责任担当,筑牢守好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如今,一幅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美丽画卷在陇原大地熠熠生辉。

甘肃将继续以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重点,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加强黄河流域污染防治和祁连山生态保护常态化监管,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陇原大地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来源: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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