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9%左右——
我国明确节能降碳“时间表”“路线图”
备受关注的节能降碳工作迎来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近日,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对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提出具体要求。
专家认为,《行动方案》细化今明两年节能降碳量化目标,明确重点领域行业节能降碳任务,将对打好“十四五”节能降碳工作“收官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细化今明两年量化目标
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
“十四五”以来,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后,“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同时,节约化石能源消耗约3.4亿吨标准煤、少排放二氧化碳约9亿吨。
“但与此同时,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全国能耗强度降低仍滞后于时序进度,部分地区节能降碳形势较为严峻,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任务仍然艰巨。”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全面梳理、系统分析、深入测算的基础上,《行动方案》提出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重点领域行业节能降碳量等具体目标。
《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
部署开展十大行动
《行动方案》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用能设备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了节能降碳十大行动。
例如,部署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行动,提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优化油气消费结构,加快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
“当前,我国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仍有超过10%的产能能效低于基准水平,大量老旧建筑缺乏节能措施、运行管理缺失,亟须以点带面、系统推进,推动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国家节能中心主任刘琼认为,《行动方案》准确把握全社会能源消耗主要环节,做到了有的放矢。
一方面,针对重点用能领域、重点工业行业、重要用能设备等方面节能降碳短板弱项,系统部署节能降碳十大行动,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定细化目标,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用能结构优化、工艺技术提升、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等针对性任务举措。
另一方面,将节能降碳改造与扩大有效投资、老旧小区改造、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有机结合,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导向促进节能降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高能效的新兴产业,充分发挥节能降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为目标实现保驾护航
如何推动《行动方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行动方案》提出了健全制度标准、完善价格政策、加强资金支持、强化科技引领、健全市场化机制、实施全民行动等6方面工作举措,为落实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提供支撑。
在资金支持方面,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推动扩大有效投资,支持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财税政策,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节能降碳项目提供支持。
在市场化机制方面,将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稳妥扩大全国碳市场覆盖范围,健全碳排放配额分配机制。有序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加快建设绿证交易市场。
此外,《行动方案》提出推动修订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节能标准制修订等。
“相关举措顺应我国节能降碳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有助于规范各类主体行为,为实现‘十四五’节能降碳目标更好地保驾护航。”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研究所所长吕文斌认为,《行动方案》提出的政策举措,有利于扭转传统的粗放增长方式,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有利于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