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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煤炭消费峰值2020年前到来
来源:绿盟  日期:2015-08-11  浏览量:692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2015年6月29日下午,在国际环保机构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的共同协助下,中国煤控项目在京发布最新研究报告 《城市煤炭总量控制方案政策和案例研究》。本课题由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撰写完成。报告指出, 中国的近三百个地级行政区是中国绿色低碳转型的决胜关键所在。中国应针对大气污染和环境保护实施严格有效的制约措施,倒逼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利用,加大力度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城市煤控项目预测,城市煤炭消费总量峰值将于2020年前到来,峰值量约为32亿吨标准煤。

报告分析了中国的293个地级市(自治州)的基本状况, 其中常住人口占中国总人口的94.19%,地区生产总值占GDP的97.45%,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95.45%,煤炭消费量占全国煤炭消费量的94.62%。其中乌海、临汾、运城等31个高耗煤的中等城市群的煤炭消费量占全国的比例较大。如果未来的城市发展被现有路径锁定,对煤炭消耗的依赖难以摆脱,那么2050年的煤炭消费量将会是2010年的3倍,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环境生态将会持续恶化,城市将不会使生活更美好。

研究表明,地均煤炭消费量(单位城市面积的煤炭消耗量)较高的城市主要分布在河北、山东、山西及长三角等地区,该区域可表示为以“北京-西安-杭州”为顶点的高煤耗三角区;通过分析煤炭消费与大气污染的关联性发现,地均煤耗强度高的城市的空间分布与PM2.5年均浓度较高地区的分布相吻合,即都可表示为以“北京-西安-杭州”为顶点的三角区,从而证实了煤炭消费对大气污染的“贡献”。

根据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及各省市(地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同时结合中国各城市的空气质量现状以及煤炭消费强度情况,报告将中国城市的大气污染制约级别进行了划分,划分结果为83个I级制约城市,84个II级制约城市,71个III级制约城市,55个IV级制约城市。中国应该首先针对I级和II级制约城市进行严格有力的措施,推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倒逼煤炭消费减量。煤控政策下,城市煤炭消费总量的峰值可由基准情景下的2030年提前至2020年,峰值量约为32亿吨标准煤,较基准情景下降42.3%左右,2050年煤炭消费总量约为19亿吨标准煤,下降58.3%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的总体效果显著。

以本溪市为例,报告对城市燃煤替代的实施措施及成本效益进行了实证分析。报告建议以大型热电厂作为城市供热区的主导热源,可保留部分大型锅炉房作为调峰锅炉;逐步拆除分散采暖的中小锅炉房。报告指出,与分散供热的采暖锅炉房相比,热电厂建设的经济效益包括:①集中管理和集中生产运行,大量节省了分散小锅炉的管理、操作、维修及煤、灰渣的分散运输等,相应节省了大量费用;②当前热价普遍偏低,传统的供热企业一般都是亏损或者微利运营,但热电联产的收入=售电收入+售热收入,可收回投资。报告建议,各级政府可从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发展集中供热;可对热电联产项目定期进行监测认证并可与优惠政策挂钩;允许热电联产项目与主电网并网,并参照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的相关措施对其予以鼓励。

NRDC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高级顾问杨富强博士在发布会上指出:“城市是经济发展的核心,也是能源转型的主要动力来源。政府确定城市总体燃煤减量目标及燃煤消费配额,科学的设计核查和处罚机制,结合未来将会推行的碳权交易,将会从市场的角度控制二氧化碳排放,对我国有效治理空气污染问题和实现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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