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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八条硬措施”出台实施以来,全国矿山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日期:2024-09-10  浏览量:240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应急管理部:“八条硬措施”出台实施以来,全国矿山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9月4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介绍,今年以来,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全国各地以强力推进《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硬落实为主线,扎实开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压实各方责任,狠抓刚性执行,有力地促进了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八条硬措施”出台实施以来,全国矿山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截至8月底,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25.6%和31.99%。

  安全责任方面,对照“八条硬措施”细化责任主体任务清单,分别明晰了企业责任任务15条、监管部门责任任务15条、国家监察责任任务15条、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任务6条,并推动照单落实。

  灾害风险防控方面,确定并公布1128处灾害严重矿井名单,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专项监察2122矿次,开展水害防治专项监察821矿次,严格执法检查,累计查处重大事故隐患11257条,同时我们严格执行极端天气预警撤人,累计撤出13万人次,全力防范重大灾害事故。

“打非治违”方面,坚持“精准拆弹”,开展打击煤矿隐蔽工作面专项检查,全国查处隐蔽工作面725个,一批“炸弹”“毒瘤”被清除。严厉打击安全监控系统造假等重大违法行为,通报曝光企业291家,约谈企业3582次、企业主要负责人8533人次,行刑衔接399人。

安全素养提升方面,举办“全国矿山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视频培训班”,参训1.3万余人,并推动70多万学员网络自学,安全红线意识更加巩固。

矿山安全国家监察督政方面,对山西、黑龙江开展矿山安全督导,分别推动出台制度文件388项、68项。矿山安全监察系统累计“督政”5558次,发整改函、监察建议函等2069份,约谈1697人次,矿山安全国家监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黄锦生还表示,矿山行业固有风险高而大,基础薄而脆,依然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危中之危。下一步,应急管理部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一件事、全链条”推进矿山安全改革发展,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能源矿产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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