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2015年国土资源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其中包括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63项,拟开展预研究标准建议25项,在研标准项目备案13项,地方标准项目备案8项。
通知要求:“拟申请报批标准计划”作为国土资源部组织国家标准立项和行业标准报批的依据,标准起草单位需认真组织实施,由技术归口单位跟进、协调,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拟开展预研究标准建议”,推荐单位和起草单位需协调落实研制任务及经费,尽快启动标准预研究,由技术归口单位跟进、协调落实任务;“在研标准项目备案”,有关单位需在国土资源标准体系框架下,加强标准项目立项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推动项目研究与标准研制紧密结合,促进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技术标准,由技术归口单位跟进项目研究进展,加强衔接协调;“地方标准项目备案”,各升级国土资源厅需积极组织地方标准研制,加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衔接协调,为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好技术储备。
通知还强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应发挥好标准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用标准规范来规范工作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用标准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各单位在标准起草中,应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需求,广泛调研,加强协作,深入分析,试点验证,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