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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煤监局确定十类煤矿春节后不得复工
来源:管理员  日期:2015-03-01  浏览量:1058  文字:【 】【加粗】【高亮】【还原

近日,湖北煤监局对全省煤矿节后复工进行再部署,明确十类煤矿春节后不得复工:一是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排查出的隐患,没有整改到位的。二是未全员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的。三是生产矿井证照不齐或失效、建设矿井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职能机构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未配齐的。四是超层越界开采、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未按批准的开采方案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作业或边建设边生产的。五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存在违反规定的串联风或无风、微风作业,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六是突出矿井未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开采自燃和容易自燃煤层,防灭火系统不完善的。七是受水害威胁的矿井,未进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或未列入地方政府2015年上半年普查计划的;开采防隔水煤柱的;防治水机构、人员、装备未到位的,探放水设计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八是生产矿井“六大系统”未建设到位的。九是井下机电和提升设备不完好、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的。十是图纸未按规定报备和图实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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